
修平科技大學113學年度
修平盃師生羽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提倡本校羽球運動風氣,提升學生羽球技術,發掘優秀羽球運動員。並落
實本校「師生手足情、合作如家庭」之辦學理念,特舉辦本比賽。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
三、承辦單位:體育中心
四、協辦單位:羽球代表隊
六、比賽日期:114年04月7(星期一)起,每日中午12:10開賽。
七、比賽地點:崇禮堂羽球場
八、比賽用球:採用比賽用球(羽毛球)。
九、比賽組別:(一)師生暨學生混合雙打
(二)學生男子雙打
(三)學生女子雙打
(四)挑戰級雙打(僅限修平校隊或曾為校隊或教練教師推薦之修平成員)
十、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之最新羽球規則。
十一、比賽制度:(一)預賽採分組單循環賽,決賽採單敗淘汰制。 (二)比賽採單行規則,為落地得分制,每局先獲得25分者獲勝。 (三)比賽至某方得12分即交換場地比賽至結束。 (四)若雙方比分到達24平分時,以先獲得2分領先者獲勝此局。 |
(五)若雙方比分到達24平分時,又都沒有先獲得2分領先,以先獲得第30分者獲勝。
(六) 挑戰級雙打組,每場以得分30分計。
十二、參賽資格:凡本校專任教職員工、在學學生(羽球代表隊隊員或曾為羽球代表隊隊員除外),皆可報名參加比賽。
十三、賽事規定;(一)本賽事為提升師生互動,落實本校「師生手足情、合作如家庭」之辦
學理念,特設立師生暨學生混合雙打組,凡本校專任教職員工及己註
冊在學生,皆可自由搭配報名參賽;惟比賽中若遇對隊有1名女隊
員,則讓5分,2名皆為女隊員則讓10分;2對隊中若皆有女隊員,
則依人數抵銷讓分。
(二)任一選手只能報名單一組(不可跨組參賽)。
(三)報名後,若須更換隊員,須經體育中心同意,惟比賽開打後即不得再
行更換。
十四、報名手續:(一)日期:114年03月10日(一)起至3月25日(二)止。
(二)地點:體育中心辦公室。
(三)保證金:每隊新台幣100元(全部賽程結束,無息退還)。
十五、抽籤會議:(一)日期:114年03月27日(星期四)中午12:30。
(二)地點:崇禮堂體育中心辦公室前迴廊。
(三)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四)賽程公布於體育中心辦公室前迴廊公布欄及網頁。
十六、獎勵:組別為1.師生暨學生混合雙打組。2.學生男子組。3.學生女子組。4.挑戰級雙打組,視報名人數,各組依名次頒發獎勵金。
(一)錄取名次如下:
1.各組報名未達4隊,不舉行比賽。
2.各組報名達4隊以上取前2名。
3.各組報名達6隊以上取前3名。
4.各組報名達8隊以上取前4名。
十七、附則:(一)選手請隨身攜帶學生證,以便查驗。
(二)請穿著合乎規定之羽球服裝、球鞋出場比賽。
(三)參加比賽選手,應提前10分鐘到達比賽場地準備熱身,開賽後逾規定時間10分鐘者,以棄權論處(以大會時間為準)。
十八、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隨時修正公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