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在七十五學年度(含)前遵照大學組織規程於訓導處下設體育衛生組,於民國九十五年八月升格為一級單
位。體育室下設教學研究、競賽活動 兩組,各置組長一位,協助本組處理各項有關體育教學、校內外活動競
賽及場地設施維護等事務。自100年8月1日起,因配合學校升科大後組織重組,體育室併入學務處變更為二
級單位,並更名「體育中心」。自104年2月起隸屬博雅學院,111年8月1日起,組織調整,重回學務處。
組織架構
本校體育中心為二級行政單位。
修平科技大學114學年度第2學期 修平盃師生羽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提倡本校羽球運動風氣,提升學生羽球技術,發掘優秀羽球運動員。並落 實本校「師生手足情、合作如家庭」之辦學理念,特舉辦本比賽。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 三、承辦單位:體育中心 四、協辦單位:羽球代表隊 六、比賽日期:115年04月13(星期一)起,每日中午12:10開賽。 七、比賽地點:崇禮堂羽球場 八、比賽用球:採用比賽用球(羽毛球)。 九、比賽組別:(一)師生暨學生混合雙打 (二)學生男子雙打 (三)學生女子雙打 十、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之最新羽球規則。 十一、比賽制度:(一)預賽採分組單循環賽,決賽採單敗淘汰制。 (二)比賽採單行規則,為落地得分制,每局先獲得25分者獲勝。 (三)比賽至某方得12分即交換場地比賽至結束。 (四)若雙方比分到達24平分時,以先獲得2分領先者獲勝此局。 (五)若雙方比分到達24平分時,又都沒有先獲得2分領先,以先獲得第30分者獲勝。 十二、參賽資格:凡本校專任教職員工、在學學生(羽球代表隊隊員或曾為羽球代表隊隊員除外),皆可報名參加比賽。 十三、賽事規定;(一)本賽事為提升師生互動,落實本校「師生手足情、合作如家庭」之辦 學理念,特設立師生暨學生混合雙打組,凡本校專任教職員工及己註 冊在學生,皆可自由搭配報名參賽;惟比賽中若遇對隊有1名女隊 員,則讓5分,2名皆為女隊員則讓10分;2對隊中若皆有女隊員, 則依人數抵銷讓分。 (二)任一選手只能報名單一組(不可跨組參賽)。 (三)報名後,若須更換隊員,須經體育中心同意,惟比賽開打後即不得再 行更換。 十四、報名手續:(一)日期:115年03月16日(一)起至4月7日(二)止。 (二)地點:體育中心辦公室。 (三)保證金:每隊新台幣100元(全部賽程結束,無息退還)。 十五、抽籤會議:(一)日期:115年04月09日(星期四)中午12:30。 (二)地點:崇禮堂體育中心辦公室前迴廊。 (三)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四)賽程公布於體育中心辦公室前迴廊公布欄及網頁。 十六、獎勵:組別為1.師生暨學生混合雙打組。2.學生男子組。3.學生女子組。視報名人數,各組依名次頒發獎勵金。 (一)錄取名次如下: 1.各組報名未達4隊,不舉行比賽。 2.各組報名達4隊以上取前2名。 3.各組報名達6隊以上取前3名。 4.各組報名達8隊以上取前4名。 (二)獎勵: 師生暨學生混合雙打、學生男子雙打、學生女子雙打等組別: (1)第一名:頒給1,200元獎勵金。 (2)第二名:頒給1,000元獎勵金。 (3)第三名:頒給800元獎勵金。 (4)第四名:頒給600元獎勵金。 十七、附則:(一)選手請隨身攜帶學生證,以便查驗。 (二)請穿著合乎規定之羽球服裝、球鞋出場比賽。 (三)參加比賽選手,應提前10分鐘到達比賽場地準備熱身,開賽後逾規定時間10分鐘者,以棄權論處(以大會時間為準)。 十八、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隨時修正公布之。
114-2學年度修平盃新生排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依據:114學年度工作計畫暨校定競賽項目之執行學生活動。 二、活動目的:為提倡全校排球運動風氣,提供課外競賽活動,促進同學情誼,提昇排球技術水平,吸引排球好手加入校代表隊。 三、主辦單位:體育中心。 四、協辦單位:男子排球運動代表隊。 五、比賽日期:115年03月23日(一)起,每日中午12時10分。 六、參賽資格:凡本校一年級學生,以班級為單位,依參賽組別,每班各組可至多各報名2 隊參賽。七、參賽組別:(1)男子組:每班可報2組,參賽選手不得跨組跨隊。 (2)女子組:每班可報2組,參賽選手不得跨組跨隊。 (3)混合組:每班可報2組(男3女3),參賽選手不得跨組跨隊。 八、報名人數:每隊可報名球員(含隊長)12人為限。 九、報名日期:115年2月25日(三)至3月17日(二)止,逾期不予受理。 十、報名方式:報名表可於體育中心網頁下載或至辦公室索取紙本,填寫完成後(須導師簽章)繳回體育中心。 十一、比賽地點:本校室內排球場。(崇禮堂) 十二、抽籤日期:115年3月19日(四)中午12時30分假(體育中心公佈欄前抽籤)(不另行通知),未出席者由本中心代理,不得異議。 十三、賽程公告:115年3月20日(五)15:00前,公告於體育中心網頁及張貼公佈欄。 十四、競賽規程 (一)比賽制度 1 報名隊數各組未達2隊,則取消辦理。不得跨隊。 2 依實際報名隊數,採分組循環比賽(各組取若干名進入決賽)。若因報名隊數,需修正賽制時,本中心保有修改賽制之權利。 (二)比賽計分辦法 1.某隊棄權時,除該隊取消資格外,所有球隊與該隊比賽成績亦不予認列。 2.中午賽程時間緊湊,比賽均採一局決勝制,局/30分,15分換場,比數30:30平手時任一隊以搶35為終分。 3、預賽採循環賽制,複賽採單淘汰制。 4、循環賽計分方法: (1)勝一場得三分,負一場得一分,棄權零分,因隊手棄權之勝方得二分。如一隊 之任何一場無故棄權時,該隊取消資格。以積分多寡決定名次。 (2)如二隊以上(包括二隊)積分相等時,以各相關隊在該循環全部賽程中所勝總 分數除以所負總分數,以其商之多寡判定名次。 (三)一般規定 1.球隊經報名後,若須更改球員名單,得經主辦單位同意始得更改。 2.因故臨時須替換參賽人員名單時,須事先至體育中心申請球員補登作業,並經主辦單位同意確認後始可下場比賽。 3.球員應由隊長率領,參賽前進行5-10分鐘進行賽前暖身運動。 4.球員須穿著運動服及球鞋比賽。(未著運動服、球鞋者),裁判有權禁止出賽。 5.比賽進行中若遇檢舉屬實為非本校一年級等球員資格時,則沒收該隊該局或該場比賽之權利。 6.球員必須遵守運動精神與道德,服從裁判判決。比賽期間如有球員互毆或言詞辱駡等情事,將報請學務處議處。 7.凡比賽中遇規則無明文規定等問題時,由主辦單位之判決為最終決。 (四)獎勵 1.混合組(男3人、女3人):報名隊數2隊取1名,隊數3隊取2名,4隊(含)以上取3名報名隊,頒獎勵金如下: 冠軍:頒發獎勵金2,000元 亞軍:頒發獎勵金1,600元 季軍:頒發獎勵金1,200元 2.男子組:報名隊數2隊取1名,隊數3隊取2名,4隊(含)以上取3名,頒獎勵金如下: 冠軍:頒發獎勵金2,000元 亞軍:頒發獎勵金1,600元 季軍:頒發獎勵金1,200元 3.女子組:報名隊數2隊取1名,隊數3隊取2名,4隊(含)以上取3名,頒獎勵金如下: 冠軍:頒發獎勵金2,000元 亞軍:頒發獎勵金1,600元 季軍:頒發獎勵金1,200元 決賽隊數不足3隊,頒發原獎勵金8成 (六)申訴 有關競賽中所發生的問題(有關球員資格問題,須於各場比賽結束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應於該場裁判宣佈比賽結束後,計時10分鐘內,以書面由導師或康樂股長簽章,向主辦單位提出,逾時不予受理。 (七)附則 1.比賽結束後,經申訴查明確實比賽球員身份資格不符,則取消該隊所獲之成績(名次),收回所領取之獎狀及獎勵金。 2.各場比賽如有特殊狀況,比賽與否由臨場主辦老師裁定之,裁定結果不另行通知,請隨時注意公告欄及網頁訊息。 3.相關賽程日期、時間、場地,張貼於體育中心公佈欄、及學校體育中心網頁。 4.請詳細閱讀本競賽規程,以免影響自身權益。(主辦單位保留更改賽制之權力。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並有解釋規程之權力。) 十五、預期效益 (一)透過競賽活動激發學生排球運動潛能。 (二)提供學生發揮專業實作能力與增加實戰經驗。 (三)培養學生自信與團隊合作的精神。 (四) 預期本校參與共 8 隊伍 48 人數參賽,預計得獎隊數 6 隊。 十六、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通知公布,修正時亦同。 114-2學年度修平盃新生排球錦標賽報名表 □男 子 組 □女 子 組 □混 合 組(男3女3) 班 級 導 師 康 樂 姓 名 學號 連絡電話 Line 隊 長 姓 名 學號 連絡電話 Line 序 號 姓 名 學 號 請確定自身健康狀況,適合參加劇烈運動競賽,簽名具結保證。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備註 1.參賽班級人員須穿著運動服及運動鞋,否則主辦單位有權禁止下場比賽。 2.報名表請至體育中心領取或至體育中心網頁下載,填寫完畢後請導師簽章,確認後繳交 至體育中心。即日起至115年3月17日(二)止。 3.抽籤日期:115年3月19日(四)中午12時30分假體育中心(不另行通知),未出席者由 本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4.有關競賽賽程、日期、時間及場地,請參閱體育中心公告 欄與體育中心網頁。 5.請務必準時出場比賽,逾比賽時間10分鐘,由主辦單位決議是否以棄權論。 5.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04-24691100轉6811(楊淑莉小姐)。
114-2學年度修平盃新生排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依據:114學年度工作計畫暨校定競賽項目之執行學生活動。 二、活動目的:為提倡全校排球運動風氣,提供課外競賽活動,促進同學情誼,提昇排球技術水平,吸引排球好手加入校代表隊。 三、主辦單位:體育中心。 四、協辦單位:男子排球運動代表隊。 五、比賽日期:115年03月23日(一)起,每日中午12時10分。 六、參賽資格:凡本校一年級學生,以班級為單位,依參賽組別,每班各組可至多各報名2 隊參賽。七、參賽組別:(1)男子組:每班可報2組,參賽選手不得跨組跨隊。 (2)女子組:每班可報2組,參賽選手不得跨組跨隊。 (3)混合組:每班可報2組(男3女3),參賽選手不得跨組跨隊。 八、報名人數:每隊可報名球員(含隊長)12人為限。 九、報名日期:115年2月25日(三)至3月17日(二)止,逾期不予受理。 十、報名方式:報名表可於體育中心網頁下載或至辦公室索取紙本,填寫完成後(須導師簽章)繳回體育中心。 十一、比賽地點:本校室內排球場。(崇禮堂) 十二、抽籤日期:115年3月19日(四)中午12時30分假(體育中心公佈欄前抽籤)(不另行通知),未出席者由本中心代理,不得異議。 十三、賽程公告:115年3月20日(五)15:00前,公告於體育中心網頁及張貼公佈欄。 十四、競賽規程 (一)比賽制度 1 報名隊數各組未達2隊,則取消辦理。不得跨隊。 2 依實際報名隊數,採分組循環比賽(各組取若干名進入決賽)。若因報名隊數,需修正賽制時,本中心保有修改賽制之權利。 (二)比賽計分辦法 1.某隊棄權時,除該隊取消資格外,所有球隊與該隊比賽成績亦不予認列。 2.中午賽程時間緊湊,比賽均採一局決勝制,局/30分,15分換場,比數30:30平手時任一隊以搶35為終分。 3、預賽採循環賽制,複賽採單淘汰制。 4、循環賽計分方法: (1)勝一場得三分,負一場得一分,棄權零分,因隊手棄權之勝方得二分。如一隊 之任何一場無故棄權時,該隊取消資格。以積分多寡決定名次。 (2)如二隊以上(包括二隊)積分相等時,以各相關隊在該循環全部賽程中所勝總 分數除以所負總分數,以其商之多寡判定名次。 (三)一般規定 1.球隊經報名後,若須更改球員名單,得經主辦單位同意始得更改。 2.因故臨時須替換參賽人員名單時,須事先至體育中心申請球員補登作業,並經主辦單位同意確認後始可下場比賽。 3.球員應由隊長率領,參賽前進行5-10分鐘進行賽前暖身運動。 4.球員須穿著運動服及球鞋比賽。(未著運動服、球鞋者),裁判有權禁止出賽。 5.比賽進行中若遇檢舉屬實為非本校一年級等球員資格時,則沒收該隊該局或該場比賽之權利。 6.球員必須遵守運動精神與道德,服從裁判判決。比賽期間如有球員互毆或言詞辱駡等情事,將報請學務處議處。 7.凡比賽中遇規則無明文規定等問題時,由主辦單位之判決為最終決。 (四)獎勵 1.混合組(男3人、女3人):報名隊數2隊取1名,隊數3隊取2名,4隊(含)以上取3名報名隊,頒獎勵金如下: 冠軍:頒發獎勵金2,000元 亞軍:頒發獎勵金1,600元 季軍:頒發獎勵金1,200元 2.男子組:報名隊數2隊取1名,隊數3隊取2名,4隊(含)以上取3名,頒獎勵金如下: 冠軍:頒發獎勵金2,000元 亞軍:頒發獎勵金1,600元 季軍:頒發獎勵金1,200元 3.女子組:報名隊數2隊取1名,隊數3隊取2名,4隊(含)以上取3名,頒獎勵金如下: 冠軍:頒發獎勵金2,000元 亞軍:頒發獎勵金1,600元 季軍:頒發獎勵金1,200元 決賽隊數不足3隊,頒發原獎勵金8成 (六)申訴 有關競賽中所發生的問題(有關球員資格問題,須於各場比賽結束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應於該場裁判宣佈比賽結束後,計時10分鐘內,以書面由導師或康樂股長簽章,向主辦單位提出,逾時不予受理。 (七)附則 1.比賽結束後,經申訴查明確實比賽球員身份資格不符,則取消該隊所獲之成績(名次),收回所領取之獎狀及獎勵金。 2.各場比賽如有特殊狀況,比賽與否由臨場主辦老師裁定之,裁定結果不另行通知,請隨時注意公告欄及網頁訊息。 3.相關賽程日期、時間、場地,張貼於體育中心公佈欄、及學校體育中心網頁。 4.請詳細閱讀本競賽規程,以免影響自身權益。(主辦單位保留更改賽制之權力。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並有解釋規程之權力。) 十五、預期效益 (一)透過競賽活動激發學生排球運動潛能。 (二)提供學生發揮專業實作能力與增加實戰經驗。 (三)培養學生自信與團隊合作的精神。 (四) 預期本校參與共 8 隊伍 48 人數參賽,預計得獎隊數 6 隊。 十六、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通知公布,修正時亦同。 114-2學年度修平盃新生排球錦標賽報名表 □男 子 組 □女 子 組 □混 合 組(男3女3) 班 級 導 師 康 樂 姓 名 學號 連絡電話 Line 隊 長 姓 名 學號 連絡電話 Line 序 號 姓 名 學 號 請確定自身健康狀況,適合參加劇烈運動競賽,簽名具結保證。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備註 1.參賽班級人員須穿著運動服及運動鞋,否則主辦單位有權禁止下場比賽。 2.報名表請至體育中心領取或至體育中心網頁下載,填寫完畢後請導師簽章,確認後繳交 至體育中心。即日起至115年3月17日(二)止。 3.抽籤日期:115年3月19日(四)中午12時30分假體育中心(不另行通知),未出席者由 本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4.有關競賽賽程、日期、時間及場地,請參閱體育中心公告 欄與體育中心網頁。 5.請務必準時出場比賽,逾比賽時間10分鐘,由主辦單位決議是否以棄權論。 5.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04-24691100轉6811(楊淑莉小姐)。
修平科技大學113學年度 修平盃師生羽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提倡本校羽球運動風氣,提升學生羽球技術,發掘優秀羽球運動員。並落 實本校「師生手足情、合作如家庭」之辦學理念,特舉辦本比賽。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 三、承辦單位:體育中心 四、協辦單位:羽球代表隊 六、比賽日期:114年04月7(星期一)起,每日中午12:10開賽。 七、比賽地點:崇禮堂羽球場 八、比賽用球:採用比賽用球(羽毛球)。 九、比賽組別:(一)師生暨學生混合雙打 (二)學生男子雙打 (三)學生女子雙打 (四)挑戰級雙打(僅限修平校隊或曾為校隊或教練教師推薦之修平成員) 十、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之最新羽球規則。 十一、比賽制度:(一)預賽採分組單循環賽,決賽採單敗淘汰制。 (二)比賽採單行規則,為落地得分制,每局先獲得25分者獲勝。 (三)比賽至某方得12分即交換場地比賽至結束。 (四)若雙方比分到達24平分時,以先獲得2分領先者獲勝此局。 (五)若雙方比分到達24平分時,又都沒有先獲得2分領先,以先獲得第30分者獲勝。 (六) 挑戰級雙打組,每場以得分30分計。 十二、參賽資格:凡本校專任教職員工、在學學生(羽球代表隊隊員或曾為羽球代表隊隊員除外),皆可報名參加比賽。 十三、賽事規定;(一)本賽事為提升師生互動,落實本校「師生手足情、合作如家庭」之辦 學理念,特設立師生暨學生混合雙打組,凡本校專任教職員工及己註 冊在學生,皆可自由搭配報名參賽;惟比賽中若遇對隊有1名女隊 員,則讓5分,2名皆為女隊員則讓10分;2對隊中若皆有女隊員, 則依人數抵銷讓分。 (二)任一選手只能報名單一組(不可跨組參賽)。 (三)報名後,若須更換隊員,須經體育中心同意,惟比賽開打後即不得再 行更換。 十四、報名手續:(一)日期:114年03月10日(一)起至3月25日(二)止。 (二)地點:體育中心辦公室。 (三)保證金:每隊新台幣100元(全部賽程結束,無息退還)。 十五、抽籤會議:(一)日期:114年03月27日(星期四)中午12:30。 (二)地點:崇禮堂體育中心辦公室前迴廊。 (三)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四)賽程公布於體育中心辦公室前迴廊公布欄及網頁。 十六、獎勵:組別為1.師生暨學生混合雙打組。2.學生男子組。3.學生女子組。4.挑戰級雙打組,視報名人數,各組依名次頒發獎勵金。 (一)錄取名次如下: 1.各組報名未達4隊,不舉行比賽。 2.各組報名達4隊以上取前2名。 3.各組報名達6隊以上取前3名。 4.各組報名達8隊以上取前4名。 十七、附則:(一)選手請隨身攜帶學生證,以便查驗。 (二)請穿著合乎規定之羽球服裝、球鞋出場比賽。 (三)參加比賽選手,應提前10分鐘到達比賽場地準備熱身,開賽後逾規定時間10分鐘者,以棄權論處(以大會時間為準)。 十八、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隨時修正公布之。
修平科技大學114學年度第2學期 修平盃師生羽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提倡本校羽球運動風氣,提升學生羽球技術,發掘優秀羽球運動員。並落 實本校「師生手足情、合作如家庭」之辦學理念,特舉辦本比賽。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 三、承辦單位:體育中心 四、協辦單位:羽球代表隊 六、比賽日期:115年04月13(星期一)起,每日中午12:10開賽。 七、比賽地點:崇禮堂羽球場 八、比賽用球:採用比賽用球(羽毛球)。 九、比賽組別:(一)師生暨學生混合雙打 (二)學生男子雙打 (三)學生女子雙打 十、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之最新羽球規則。 十一、比賽制度:(一)預賽採分組單循環賽,決賽採單敗淘汰制。 (二)比賽採單行規則,為落地得分制,每局先獲得25分者獲勝。 (三)比賽至某方得12分即交換場地比賽至結束。 (四)若雙方比分到達24平分時,以先獲得2分領先者獲勝此局。 (五)若雙方比分到達24平分時,又都沒有先獲得2分領先,以先獲得第30分者獲勝。 十二、參賽資格:凡本校專任教職員工、在學學生(羽球代表隊隊員或曾為羽球代表隊隊員除外),皆可報名參加比賽。 十三、賽事規定;(一)本賽事為提升師生互動,落實本校「師生手足情、合作如家庭」之辦 學理念,特設立師生暨學生混合雙打組,凡本校專任教職員工及己註 冊在學生,皆可自由搭配報名參賽;惟比賽中若遇對隊有1名女隊 員,則讓5分,2名皆為女隊員則讓10分;2對隊中若皆有女隊員, 則依人數抵銷讓分。 (二)任一選手只能報名單一組(不可跨組參賽)。 (三)報名後,若須更換隊員,須經體育中心同意,惟比賽開打後即不得再 行更換。 十四、報名手續:(一)日期:115年03月16日(一)起至4月7日(二)止。 (二)地點:體育中心辦公室。 (三)保證金:每隊新台幣100元(全部賽程結束,無息退還)。 十五、抽籤會議:(一)日期:115年04月09日(星期四)中午12:30。 (二)地點:崇禮堂體育中心辦公室前迴廊。 (三)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四)賽程公布於體育中心辦公室前迴廊公布欄及網頁。 十六、獎勵:組別為1.師生暨學生混合雙打組。2.學生男子組。3.學生女子組。視報名人數,各組依名次頒發獎勵金。 (一)錄取名次如下: 1.各組報名未達4隊,不舉行比賽。 2.各組報名達4隊以上取前2名。 3.各組報名達6隊以上取前3名。 4.各組報名達8隊以上取前4名。 (二)獎勵: 師生暨學生混合雙打、學生男子雙打、學生女子雙打等組別: (1)第一名:頒給1,200元獎勵金。 (2)第二名:頒給1,000元獎勵金。 (3)第三名:頒給800元獎勵金。 (4)第四名:頒給600元獎勵金。 十七、附則:(一)選手請隨身攜帶學生證,以便查驗。 (二)請穿著合乎規定之羽球服裝、球鞋出場比賽。 (三)參加比賽選手,應提前10分鐘到達比賽場地準備熱身,開賽後逾規定時間10分鐘者,以棄權論處(以大會時間為準)。 十八、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隨時修正公布之。
https://pe.hust.edu.tw/shareFile/file/72/58/66pr4a4us.pdf
https://pe.hust.edu.tw/shareFile/file/45/91/66pr3bw8g.pdf
主旨:有關本校運動競技學系辦理112年度「高齡科技運動論 壇」活動,敬邀貴校師生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活動為探討高齡科技運動未來發展策略、方向及應 用,以達到學術界與業界間的交流。 二、活動資訊: (一)主題:高齡科技運動論壇 (二)時間:112年9月27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4時30分 (三)地點:本校體育館2F演講廳、1F健身中心。 (四)對象:歡迎本校及所有對於高齡科技運動議題有興趣之 教師、學生、業界人士。 三、本活動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 /zJyjLi32bKiWoKpB8,名額共200名,即日起開放報名至9 月20日止(如截止日前額滿則提前結束)。 四、檢附實施辦法及本校校園導覽圖。 五、聯絡人:國立中正大學運動競技學系周大鈞、張芷瑄計畫
114學年度修平盃新生籃球錦標賽 成績公佈 男子組 名次 系科年班級 備註 第一名 智車一甲 第二名 機械一甲 第三名 觀餐一丙 第四名 電機一甲 女子組 名次 系科年班級 備註 第一名 觀餐一丙 第二名 企管一甲
成績公佈 113學年度修平盃籃球錦標賽 男子組 名 次 班 級 第一名 機械二甲 第二名 電子系 第三名 應日系 女子組 名 次 班 級 第一名 觀光一丙 第二名 觀光一丁 114.5.20製表
113學年度修平盃師生羽球錦標賽 成績公佈 師生混合組 序 名次 姓名 備註 1 第一名 陳忠信.林瑋泓 2 第二名 吳羚臺.王俊文 3 第三名 陳昱潔.曾建銘 男子雙人組 序 名次 姓名 備註 1 第一名 楊涵勛.馬祐祥 2 第二名 楊順銓.劉子辰 3 第三名 朱庭祐.陳冠宇 女子雙人組 序 名次 姓名 備註 1 第一名 洪家怡.簡筠宸. 2 第二名 徐悅玲.林辰穎 挑戰雙打組 序 名次 姓名 備註 1 第一名 洪南生.沈偉傑 2 第二名 朱清樹.林氏月 114.4.24
113-1 修平科技大學 修平盃師生保齡球錦標賽 成績公佈 學生男子組 第一名 機械三丙 陳昱丞 第二名 觀光二甲 盧沂澤 第三名 機械三丙 曾屹志 第四名 應日二甲 劉宥均 學生女子組 第一名 觀光一甲 林雯蓁 第二名 應日一乙 宋羿嫻 第三名 人資三甲 蔡宛容 教職員組 第一名 總務處 戴伯芬 第二名 觀光系 褚曾文 第三名 總務處 林俊成 第四名 校長室 梁宥佳
113-1學年度修平盃師生桌球錦標賽 113學年度修平盃師生桌球錦標賽 成績公佈 教師男子組 序 名次 姓名 備註 1 第一名 尤仁吟 電機系 2 第二名 陳建文 教官室 3 第三名 邱家銘 教務處 教師女子組 序 名次 姓名 備註 1 第一名 葉京怡 行流系 2 第二名 賴姿螢 推教組 學生男子組 序 名次 姓名 備註 1 第一名 林昀志 企三甲 2 第二名 邱文辰 觀一甲 3 第三名 陳字育 機一甲 4 第四名 王俊文 電二甲 學生女子組 序 名次 姓名 備註 1 第一名 林氏月 觀一丙 2 第二名 許芷寧 觀三甲 3 第三名 蔡宛容 人三甲 114.6.3
113學年度修平盃新生籃球錦標賽 成績公佈 男子組 名次 系科年班級 備註 第一名 機械一乙 第二名 機械一甲 第三名 應日一甲 第四名 電機一甲 113.11.19